负责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(残疾人集中就业、按比例分散就业),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,落实《残疾人保障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关于残疾人就业的政策,负责残疾人的职业培训、指导、介绍、资格鉴定等就业服务,负责残疾人助学金的审批和发放,开办福利和生产企业管理,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。